劳务派遣合同十五篇
98 2024-04-19
劳务派遣合同十五篇。
随着法律普及程度越来越深,我们要用心拟定并签订合同。合同有利于加强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视。贯穿全文的主题是“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值得深入研究,希望这些决策可以帮助您做出更好的决策!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保安派遣劳务合同
保安派遣劳务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适用于雇主通过派遣公司雇佣保安人员的情况。该合同旨在明确雇佣关系、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保安人员的权益和确保雇主得到合格的保安服务。
一、雇佣关系的明确
在保安派遣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雇佣关系为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作为雇主与保安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而派遣公司与雇主之间建立合作关系。这种明确的雇佣关系保证了双方在劳动法律关系上的权益和义务。
二、工作内容的具体规定
保安派遣劳务合同必须明确规定保安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这些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巡逻、安检、维护治安秩序、控制出入等工作。通过明确规定工作内容,保安人员可以清楚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从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劳动条件的规定
保安派遣劳务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休息制度、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时间可能需要根据雇主的需求进行灵活调整,但必须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休息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资福利应当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公平合理的确定;社会保险应当依法缴纳,保障保安人员的权益。
四、权益和义务的平衡
保安派遣劳务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平衡双方的权益。保安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量,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雇主应当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培训等。通过明确规定权益和义务,双方可以更好地履行合同约定,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五、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方式
保安派遣劳务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方式。有效期可以根据雇主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但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上限;解除方式应当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保护双方的权益。合同解除时,双方必须履行协商解决的原则,确保解除过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保安派遣劳务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旨在明确保安人员和雇主之间的权益和义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该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将对保安行业的发展,以及保安人员和雇主的权益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现就有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作为派遣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
一、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推荐。乙方派遣的人员,最终由甲方决定是否选用。甲方确定新增派遣人员时,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附件1),并盖章交由乙方备案;被派遣人员符合退回条件时,填写相应的《退工通知书》(附件2),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派遣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名称及岗位性质
派遣人员工作地点为 (市/县),具体工作岗位由甲方安排,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派遣人员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岗位职责在甲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经确定的派遣岗位由甲方进行公示。
三、派遣人员数量及派遣期限
派遣人员数量与派遣期限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五、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派遣人员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服务费标准为 元/人/月(社保申报及工资发放事宜的,每月仅负责一次);
4、甲方用工所需人员由乙方招聘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由甲方按照同工同酬的分配方案执行。劳务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派遣人员期限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按月支付给派遣人员。
2、甲方于每月 日内将劳务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审核后发放。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拨付的劳务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将劳务报酬转到派遣人员的工资帐户上。(乙方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三)发票的开具:
1、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名称为: 。
2、开票类型为:增值税普票;
3、开票内容为: (①劳务费;②代理费;③服务费;④劳务工资社保费)
六、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派遣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的种类及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执行的标准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的记录为准。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七、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与派遣人员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2、监督、检查、考核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3、如乙方的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书面通知乙方和派遣人员,乙方经核实无误后也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如乙方的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三十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书面通知乙方和派遣人员,并由甲方按规定支付派遣人员经济补偿金。乙方经核实无误后也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6、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代替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在《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将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的派遣人员另行派遣到甲方之外的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征得甲方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终止时,《培训服务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赔偿事宜。
7、因派遣人员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非因工伤亡或因工伤残、死亡的;其待遇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技能、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培训义务。
10、为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等,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甲方按国家规定所执行的工时制度。劳动部门批准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度的,甲方应告知派遣人员。
12、派遣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1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协议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具有合法性,并依法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4、教育、督导派遣人员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6、因派遣人员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积极协助甲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遵纪情况。
8、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已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乙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手续,甲方协助。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需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工伤保险条例》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协议到期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人员,则视为协议期限顺延二年。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没有及时、足额到帐等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二)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的,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三)被甲方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符合《民法典》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由甲方按规定向派遣人员或经由乙方向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应在终止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前终止未能及时告知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赔偿,除赔偿直接损失外,乙方有权罚扣终止协议前一年内支付的服务费总和的10%;如乙方提前终止未能及时告知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除赔偿直接损失外,甲方有权罚扣终止协议前一年内支付服务费总和的10%。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及其他
(一)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为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劳务合同(编号,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1.甲方、乙方有效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2.派遣人员名单(载明岗位与劳务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续定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续延事宜,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续定。
备注,本合同续定生效日期,
终止日期,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终止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终止事宜,依照
1、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与终止。
3、其他原因解除、终止。
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终止。
备注,本合同解除、终止生效日期,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律师点评,
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订立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决定。但是考虑到合同的特殊性,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我国第58条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做出了特别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劳动合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共同之处。但是,这种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太明确,有可能使被派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而且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难区分,增加了管理难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权利和义务也好分清,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任何限制,将会使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短期的劳动合同,从而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可以防止劳务派遣单位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代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代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劳务派遣
第一条 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乙方使用甲方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行为。
第二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劳务费。 第三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员工的工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等标准,且乙方确定上述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包括:
(一)乙方与员工协商确定的工资报酬等。
(二)因乙方使用员工劳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
(三)因乙方使用员工劳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等费用。
第五条 乙方确认的员工的姓名、聘用职务、劳务费用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与乙方决定使用的员工或乙方直接选定的员工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
(二)教育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三)员工在派遣期间若损害了乙方的利益或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依法处理。
(四)根据乙方委托,从乙方支付的劳务费中支付员工的工资等报酬。
(五)根据乙方确定的标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六)甲方应与员工签署《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后,根据当地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将资料完整的员工档案调入甲方。
(七)派遣员工若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甲方应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八)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九)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二)乙方若无故拖欠劳务费用,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欠劳务费用和因员工劳务合同未到期所需支付的补偿金。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员工。
(二)为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确定其工作报酬、福利待遇、工作岗位、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承担员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要求员工加班时,乙方须依法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如需特殊用工,诸如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等,乙方在征得甲方和员工的同意后,可以依法办理。
(四)为出差的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根据乙方的有关制度执行。
(五)员工经乙方考核后,将有______月试用期。在此期间,如员工出现工作不能胜任、品德不良等被乙方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撤换。
(六)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以及阜新市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工资等。
(七)除员工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不得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员工退回甲方。如乙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与员工达成协议,甲方可协助执行。
(八)如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可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甲方办理解聘员工手续,乙方须依法支付解聘员工的离职费和医疗补助金等。
(九)如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乙方应自工伤发生之时或职业病发现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员工在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费用先由乙方委托甲方购买的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承包范围外的其他费用,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十)乙方应提前30天将员工的变动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甲方将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收费日期。若员工属非过失被动离职或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但其确定的员工聘用期尚未到期时,乙方应按照其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通过甲方支付离职费。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该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乙方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务关系或员工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乙方可向员工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此工资指员工被解聘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严重违反乙方规定被解聘,经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裁定派遣人员确实构成严重违规,乙方可按规定不支付离职及相关补偿费用。
(十一)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向甲方提供乙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如乙方变更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时,需书面通知甲方。
(十三)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四)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五)如果员工从事司机类职业,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可与员工另行签订协议,但该协议不可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令法规及本合同诸条款。与甲方有关条款须经甲方确认后生效。
(十七)乙方应在员工聘用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续聘员工及其聘用期限。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视为乙方继续聘用员工一年。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对员工试用和使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派遣期间具有管理权。员工若损害了乙方利益或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依法处理。
(二)对决定使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劳务派遣期限确定。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劳务费用(含社会保险费用,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如员工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合同规定(此规定对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合法、公开的)被解除劳务关系,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劳务费、派遣员工名单、派遣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一条 乙方须在当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劳务费,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给乙方。甲方收到劳务费后,于次月______日前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并为派遣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照5‰加付滞纳金。逾期15天的,乙方应支付甲方欠费总额20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于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导致员工或甲方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如甲方按时收到乙方按约定支付的各项费用后,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员工权益受损,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员工加班的,加班费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影响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务费。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与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引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应诉。诉讼费及生效裁决确定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甲方为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期为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为止(但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投诉、举报等维权行为时本合同自动顺延至相应事宜最终顺利解决时为止),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欲中止、终止及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员工根据本合同约定符合领取离职费的条件,乙方应通过甲方向员工支付离职等费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同本合同有效期。
第二十一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送达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风险自负。当面交递的,接收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或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3日将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
执照注册号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2、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委托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4、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5、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7、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 内(含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8、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________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在________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索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3、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被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5、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6、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7、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8、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1、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2、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5、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7、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佣金数额及结算
1、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佣金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介绍乙方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条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九条 附则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一)应按照《实施劳务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乙方每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及时准确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汇总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二)劳务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乙方应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写《人员增加花名册》和《人员减少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理有关事宜。
便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及时性,乙方在报人员增减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本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次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必须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协商一致后,劳务人员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将补偿金汇到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负责岗前培训、岗前体检、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对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责任。
(四)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负责现场处理、人员救护、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报办理劳务人员工伤事故的具体要求》给予办理。
(六)按本协议规定,每月将劳务费的三项费用按时足额打入甲方账户,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划款,影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北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人数、工资标准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人数及结算标准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日工资标准(税后):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三、劳务人员招聘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员。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体为:
A 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B不限制学历,不要求提供职业技能证书。
3、甲方在保证乙方派遣人数的情况下,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四、工作时间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制度:
1)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为每天工作10小时,日工作时间为早8点至晚7点
2)每月工作日不少于26天
五、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每月10日)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 工伤处理
1.劳务派遣协议内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规定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一、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滞纳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 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3. 本协议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种文字书写,若出现中外文版本释义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及(或)专人派送(包括快递)及(或)挂号信及(或)邮件方式送达双方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双方变更以上信息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4. 双方根据本协议而交付、确认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的签署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1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三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桥大厦 电话:(88教案网 WWW.jab88.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与提供派遣服务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被派遣人员的数量、岗位、派遣期限
1.乙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员工,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员工工作。被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 名员工(如有增减按实际人数为准)到甲方从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被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和支付。乙方只承担与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支付办法
1.在被派遣员工上岗前,乙方应告知被派遣员工其薪资结构或薪酬制度。
2.甲方可根据被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被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4.甲方可直接或通过乙方转付的方式按月向被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5.甲方支付于乙方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项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余款打入被派遣员工的个人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工伤事故处理
1.社会保险
(1)乙方应按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标准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企业承担五险比例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按上述社保缴交基数从被派遣员工每月劳动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
(3)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被派遣员工能够及时享受社保待遇,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提供所接收被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各项社保缴交基数足额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在收到社保费用后按照社保和地税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社保参保的申报、缴费手续。在社保参保手续办妥之前以及因甲方不及时或不完全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导致被派遣员工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和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已缴纳生效险种的理赔责任。
2.福利待遇
(1)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被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亡待遇,由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被派遣人员患职业病、因工伤亡及计划生育待遇由甲方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3.工伤事故处理
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单位负责及时将受伤的被派遣员工送往医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并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书面报告,由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超过工伤保险机构理赔范围的,依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对该条款的约定仍具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
4.乙方为被派遣员工中属于退休返聘、超出劳动年龄的人员办理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参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被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
四、被派遣员工的培训和用工管理
1.培训
(1)被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被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被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被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乙方有义务督促被派遣员工履行上述义务。被派遣员工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被派遣员工的法律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被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4.岗位变更和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被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约定的其他事项。
(2)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需辞退被派遣员工的,应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前提下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退工理由和日期。退工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被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被派遣员工个人提出辞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被派遣员工的辞职申请)告知乙方,由乙方办理有关解聘等手续。如甲方需被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直接订立保密协议供被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因甲方没有及时书面告知乙方退工事宜的,或甲方退工事由不成立的(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由此造成乙方需向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依法需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号前)向乙方提供当月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动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月/人。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被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被派遣员工实行与其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被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被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被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和本协议依法约定条款的情形下,对被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若因甲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导致被派遣员工向乙方主张连带赔偿责任的,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6)配合乙方做好被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
(7)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被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或遭受第三人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8)为保障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被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9)被派遣员工人数及工资相对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甲方在协议期内每年3月31号前将前一征缴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汇入乙方帐户,由乙方汇总缴交。若甲方要求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一并计算汇总由甲方缴交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缴交凭证和花名册。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解除与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被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被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被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被派遣员工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6)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规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7)在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的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被派遣员工当月劳动报酬。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形需变更或解除的,一方需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方应根据另一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相关争议纠纷的,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签订。
十二、此协议甲方已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
其他附约: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文都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等各项费用转入乙方如下账户:
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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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人: 承办人:
电 话: 电 话: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用工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派遣员工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往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派遣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用工关系。
第三条 《劳动合同》系指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
第四条 派遣期即用工期,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人员到乙方工作的年限。
第五条 派遣费系指甲方将人员派往乙方工作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根据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派遣费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一)派遣员工的工资;
(二)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三)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派遣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
(五)派遣员工的商业保险;
(六)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七)管理服务费: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等费用。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以及其派遣员工本协议中与其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甲方应与乙方所需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八条 甲方负责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派遣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九条 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一)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按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为派遣员工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证件办理等服务;
(四)为派遣员工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
第十条 乙方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的,服务涉及的相关费用另行协商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应听取乙方和派遣员工对甲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派遣工作。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十三条 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用工关系范围内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依据本合同要求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派遣员工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派遣员工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于在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派遣员工,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安排每年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前必须明确告知其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三)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劳动合同》及乙方的相关规定,承担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为连续工作的派遣员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七)对派遣员工实行同工同酬。若乙方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八)派遣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应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和条件,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用工的派遣员工,乙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派遣期内。
对同一派遣员工,乙方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派遣员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派遣员工加班。遇特殊情况需要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须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三条 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安排。
第二十四条 派遣员工的婚丧假及婚丧假期间的待遇、派遣员工本人的丧葬待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予以提供。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派遣员工,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派遣员工医疗期、并支付医疗期待遇。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得歧视派遣员工,不得扣押派遣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派遣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派遣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和甲方后,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是公开的)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派遣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对其用工,导致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3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本人和甲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1个月工资后,退回派遣员工,但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由甲方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
(一)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但乙方对因此而退回的派遣员工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乙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 派遣期满,乙方终止用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提前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中涉及该派遣员工的内容终止执行,乙方可不支付该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本条第二项涉及工伤死亡或乙方责任的,乙方应依法律法规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遣期内,除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乙方工作变动导致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数目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情形,乙方不得退回。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但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送甲方备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可依法与派遣员工就专项培训、保密等事宜订立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通过订立协议等方式与派遣员工就工作交接进行约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搬迁办公地址时须提前4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业务联系。甲方亦同。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若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回派遣员工,而无需向甲方或派遣员工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地、月工资金额、工资支付方式、派遣时间、派遣期限,以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付费方式等在本协议附件一中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乙方出具本月费用支付确认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每月 日前依据确认单上的金额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 日内甲方支付上个月派遣费。如果由于甲方未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乙方延期付款的,乙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中涉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应随着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第四十二条 派遣员工工资由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派遣费后,应于当月 日前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上月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代扣代缴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
第四十三条 派遣员工加班、加点费用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造成甲方无法按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保的,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遣员工可以提出辞职:
(一)未按照本协议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及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三)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乙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工作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派遣员工可以立即辞职,不需事先告知乙方。
第四十七条 乙方拖欠派遣费、拖欠派遣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派遣员工,乙方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有义务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办理社保、提供相应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 甲方或乙方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责任方以派遣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派遣员工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条 本协议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涉及的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提供资料和证据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一条 派遣员工向乙方提出辞职,乙方接到通知后不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收到乙方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派遣员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争议与仲裁
第五十二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其 它
第五十四条 派遣员工辞职应向甲、乙双方书面提出。若只向甲方或乙方书面提出,则甲方或乙方应自接到该书面辞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法律法规等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协议附件另行约定。
第五十六条 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的变更,应采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的印章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中最迟到期的派遣期满终止,但每个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以附件一中约定的派遣期限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十九条 双方约定,增加以下的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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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XX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走倒卖、吸毒、贩毒、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华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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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某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
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某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某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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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 某月 某日起至 年某月31 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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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
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
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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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某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人,为(常白班、 班
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_______”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交通运输部JT_________-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_____铜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_____。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只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二)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其他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乙方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_____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乙方船员因_____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_____和_____
(一)乙方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的_____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乙方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_____机构投保。
(三)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_____机构索赔。从_____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_____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_______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
九、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期满前_______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_______年,以此类推。
(二)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